碩士班
█碩士學位考試作業說明
(1)考試委員名冊1份。(請至新版教學務系統登入資料並列印)
若在教學務系統上沒有委員的姓名,則代表尚未經過所博審會審核,請在教學務系統登入以下資料:
委員中英文姓名、最高學歷、服務機關與職稱、 教師證書字號、戶籍地址。
身份證字號(外國委員:護照號碼或居留證號)、五年內期刊著作,請e-mail給所辦。
(2)填妥參加論文考試申請書1式2份,題目擬定後不得任意更改。(請至新版教學務系統登入資料並列印)
(3)歷年成績表。(請至新版教學務系統列印)
前三項文件備妥後,務請於下列時間繳交至所辦公室,俾利彙整送交註冊組 。
■依照103年5月8日1022學期第五次所務會議決議:
(A)第一學期:10月31日前提出申請。
(B)第二學期:4月30日前提出申請。
■碩士學位考試 口試當日應準備文件(請至新版教學務系統列印)
1.學位考試評分表×口試委員人數
2.學位考試成績計算單×1份
3.學位考試及格證明書×2份(至少2份,1份正本需交至註課組)
4.學位考試委員審查意見表(一)×口試委員人數
5.學位考試委員審查意見表(二)×口試委員人數
6.學位考委會召集人論文審認簽核表×1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