博士資格考試作業流程說明
依據本校「博士暨碩士學位考試細則」規定及「海洋生物研究所博士班研究生修業規則」辦理:
擬申請博士資格考口試的同學,請檢附以下資料交至所辦:
2.論文計劃書1份
3.資格考試委員名冊1份(請至新版教學務系統登入資料並列印)
若在教學務系統上沒有委員的姓名,則代表尚未經過所博審會審核,請在新版教學務系統登入以下資料:
(1)委員中英文姓名
(2)最高學歷
(3)服務機關與職稱
(4)教師證書字號
(5)戶籍地址
(6)身份證字號(外國委員:護照號碼或居留證號)
(7)五年內期刊著作(教授級免附)
備註:
1.依照本校『博士學位候選人資格考核實施要點』,博士學位資格考核委員之資格需於考試前一個月簽請校長核定後,
始可發聘,欲申請者,請於一個月前提出申請。
2.取得博士候選人資格之說明請詳見[海洋生物研究所博士班研究生修業規則],博士論文計劃書口試隨時可以提出,於
所博審會審查過後,申請單通過後,即可進行口試。
其他資格考口試前注意事項:
1.請至新版教學務系統登入「口試時間」與「地點」,並至所辦登記借用口試教室。
2.請於口試前一個禮拜,告知所辦是否有口試委員要自行開車至本校,請問口委車輛號碼,並填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