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博士資格考試

博士資格考試作業說明

依據本校「國立臺灣海洋大學博士暨碩士學位考試細則」規定及「海洋生物研究所博士班研究生修業規則」辦理:

擬申請博士資格考口試的同學,請檢附以下資料交至所辦:

  1. 資格考試委員名冊1份(請至教學務系統列印)

若在教學務系統上沒有委員的姓名,則代表尚未經過所博審會審核,需在教學務系統登入以下資料,請將資料e-mail給所辦承辦人員處理。

(1) 委員中英文姓名

(2) 最高學歷

(3) 服務機關與職稱

(4) 教師證書字號

(5) 戶籍地址

(6) 身份證字號(外國委員:護照號碼或居留證號)

(7) 五年內期刊著作(非在大專院校或學術單位任職者,學歷為博士者,需附上)

  1. 1份資格考試申請書(請至教學務系統列印)
  2. 1本論文計畫書
  3. 1份歷年成績單(請至教學務系統列印)

備註:

  1. 依照本校「國立臺灣海洋大學博士學位候選人資格考核實施要點」,博士學位資格考核委員之資格需於考試前一個月簽請校長核定後,始可發聘,欲申請者,請於預定口試時間之前一個月前提出申請。
  2. 申請時間:每一個學期皆可以提出申請,但申請後,需在申請學期完成博士資格考口試。

 其他注意事項:

  1. 口試前1~2個禮拜,請至所辦領取口試委員聘函,並與論文計畫書一同給口試委員。
  2. 請先至教學務系統登入「口試時間」與「地點」,並至所辦登記借用口試教室。
  3. 所辦會幫各位檢查文件是否備妥,並會附上口試委員之口試費用、交通費等領據資料,口試完後請全部資料請交回所辦。
  4. 請於口試前一個禮拜,告知所辦是否有口試委員要自行開車至本校,請問口委車輛號碼,並填妥 「來賓通行證申請表」, e-mail給所辦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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